(原标题:金诚同达关于阳煤化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董事会并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月8日发布,会议文件于2月19日公告。股东大会于2月25日上午9:30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94,966,228股;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538人,代表股份51,879,779股。
会议审议三项议案:1) 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 2025年度预计融资业务;3)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其中第三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按照规定进行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