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5.04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994,864,424.30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2024年6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电动压裂装备一体化服务项目节余资金9,524.23万元和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新改造二期工程项目资金12,720万元变更为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氢机公司为此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75587344372,专户余额为0.00元,仅用于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氢机公司在中行东新分行开设专户,专户资金仅用于氢能项目;各方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行东新分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金公司;协议自四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