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选择保本型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监事会认为,该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