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善仕))
刘善仕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已通过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拥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但以非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缺席会议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