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秋生、程明、李红旗、翁国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第十二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如下: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李红旗先生尚未取得,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 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郑重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