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红旗))
李红旗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已通过第十二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间无利害关系。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 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多部门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调查。
- 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担任未超过六年。
李红旗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相关信息。日期: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