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2023年12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4年1月19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2024年2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授予201名激励对象1,386.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6元/股。
2025年2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议案,确定预留授予对象98名,授予282万股,授予价格3.16元/股。公司需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董事会确定预留权益授予日。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