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接收并处理相关提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委员会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供支持,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作程序涵盖需求分析、人选搜寻、资料收集、资格审查等环节。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须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应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