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浦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
多浦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0万股,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1,9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1,1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314,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18个月,将于2025年2月28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纪轩荣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纪轩荣、章坤承诺了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14,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314,82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314,825股。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