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设立于2009年10月,2011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39。公司注册资本77,260.2178万元。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87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或二级市场回购;有效期最长60个月;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每股7.53元,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行权安排视授予时间不同有所区别。激励计划还设定了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已履行的程序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