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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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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后延期至2月21日,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5.0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694,24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8262%。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选举张琦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票数为302,630,309,038股,占99.978879%,张琦先生的任职资格还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二是关于资本工具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计划额度事宜,同意票数为302,666,312,724股,占99.99077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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