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向关联公司宁夏博米恩膜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价值合计5,972,600.00元(含税)资产。此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出售所得将用于公司生产运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王磊、王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详细内容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