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景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数41,573,3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2979%。另有20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数288,8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69%。中小投资者共208人,代表股数288,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