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万钧博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万钧博士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此外,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立案调查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