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亿元且不超过2.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80元/股,实施期限为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5.04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38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上限。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月披露回购进展。回购实施期间,除总经理张耿城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