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及对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每笔资助期限最长一年,利率参考金融机构存借款利率水平。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财务部门审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资助条件、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不得继续提供资助。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内审部负责合规监督。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