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新增股数为40,000,000股,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增至243,962,000股。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登记,总股本增至246,604,6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涉及13名认购对象,共计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将于2025年3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