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依法规范运作,股东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有效决策。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案、出席、议事、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历次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规范运行,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历次监事会会议均按规定规范运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任独立董事为李萍、马冬林和杨常郁,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超过三分之一,均能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宜,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行使职权,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