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募投项目为“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800万元。
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5.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完成后,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发行方案旨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确保发行过程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