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爱媛))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崔爱媛声明,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声明和保证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崔爱媛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确认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她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崔爱媛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她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过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崔爱媛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职务。她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