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3,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详情见2025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布2025年2月14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151,100股,占36.10%;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3,723,520股,占11.7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7,486,902股,占1.3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6,496,080股,占1.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043,741股,占0.9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518,859股,占0.83%;王艳持股3,766,000股,占0.6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296,348股,占0.6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097,241股,占0.5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持股2,621,300股,占0.4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上述一致。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