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2年2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杨贵芳、李化林、张军、张高群、曾笑鸿、滕智楚、韩雷岩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3.60万股、24.6667万股、20.6667万股、8.62万股、19.3334万股、8.62万股和15.3334万股。回购原因包括调动、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及违法违规违纪等。
回购价格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调整,考虑了历年派息情况。李化林、张军、曾笑鸿、韩雷岩的回购价格为3.20478元/股,杨贵芳、张高群、滕智楚的回购价格为2.686元/股,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公司还需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