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锦天城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1年2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议案》。因公司未达成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对18.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涉及13名激励对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时终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未达成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暨终止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