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股东权益。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新任董事、监事自表决通过之日起就任。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