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连军))
提名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连军为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李连军已同意出任该职位。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李连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李连军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任职、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无不良记录,包括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五、非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新城控股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七、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学博士学位。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李连军已通过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特此声明。提名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