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作为控股股东,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查后确认,截至2025年2月19日,除贵司2024年6月已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情形。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亦进行了自查,确认截至2025年2月19日,除上述提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本局不存在涉及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类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