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对外担保指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签署相关文件。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为外部企业和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视情况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具体决策权限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对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情况下需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详尽资信状况资料。公司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资金服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财务部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报告异常。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直至依法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