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370,000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36.58元,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7,11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9,48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17,8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将于2025年2月24日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姜文龙,两者分别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555,618股和8,253,182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