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涉及2户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8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58元,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7,11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9,48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9,4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34,237,02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8.2622%;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55,242,9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1.7378%。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姜文龙。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7,808,8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7,808,800股。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