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军))
本人张军,同意由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