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169,126,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46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各候选人得票情况详细列出,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