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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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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二次资源的循环利用,提升中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经营范围涵盖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及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的回收处置。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629.1557万元,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向境内、外投资人发行股票或GDR,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高管履职情况。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还设立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劳动人事制度及修改章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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