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财务部协调,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北汽财务公司出现违反规定、单一股东贷款超限、挤兑存款、重大事项变动等情形时,立即启动预防处置机制。领导小组将督促北汽财务公司提供详细说明,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其采取措施自救,必要时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公司将重新评估北汽财务公司的风险并调整业务比例,若风险因素无法消除,则中止或终止金融业务合作。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