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豫园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对象共计16人,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26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2.91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每次分别解除33%、33%和3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10%和1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需达到“达标”及以上。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该激励计划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