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53.07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51.0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认为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监事会同意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认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认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