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近日,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斯生物”)和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宁生物”)分别收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和奥迪斯生物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青岛恒宁生物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奥迪斯生物、青岛恒宁生物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至2026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2437100512,发证时间: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三年; - 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2437100689,发证时间: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三年; -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2437102404,发证时间:2024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