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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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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受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下午14点30分在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名,代表股份91,581,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17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主要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晓雨、雷日赣、郭克云、刘颖、庞靖、马可、张蝶吟及独立董事吴新振、王春芳、王苑琢、薛国,同时选举张强、王静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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