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GLO2025BJ(法)字第0220号)。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6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15点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晶泉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7,551,556股,占总股本59.6583%。另有108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份3,078,276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