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140,400.00万元,袁永刚、袁永峰拟全额认购,其中自有资金50,000.00万元,自筹资金90,400.00万元。自筹资金中,银行借款50,000.00万元,第三方借款40,400.00万元。兴业银行已出具7.5亿元融资告知函,第三方借款包括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5亿元和金向华2亿元。发行对象确认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认购资金来源后续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且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回报安排。本次再融资全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股份主要基于资本环境变化,旨在提升公司控制权,推动家族企业国际化,并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当前股价上涨符合产业链企业变动趋势,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袁永刚、袁永峰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原有股份锁定期为十八个月。本次再融资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