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45)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1,375,375,037.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三个项目:“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和“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
本次变更涉及“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西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后,实施主体变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变更原因是广州的供应链、研发、物流条件更成熟,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