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所担任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4年12月3日,苏盐井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55元/股。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亦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2024年12月4日,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回购原因为激励对象刘永赞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价格根据2022年和2023年的权益分派调整为4.85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9.42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2月20日完成注销,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