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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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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0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2月17日,高光荣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9号)。

经查明,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和高光荣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新易盛”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为0.42%,违法所得9,498,554.64元。此外,高光荣未如实向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554.64元,并处以20,000,000元罚款;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00元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9,498,554.64元,并处以22,000,000元罚款。

上述处罚仅涉及高光荣个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高光荣的行为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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