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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澄星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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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澄星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江国林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276,934,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6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公司江阴电子新材料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3.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了统计数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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