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对其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变更原因在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发生变化。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复核了预期信用损失,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优化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及计提方法。
变更前,公司对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比例为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及4至5年50%,5年以上100%;合同资产按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组合和尚未到期质保金组合计提1.5%。
变更后,公司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风险管理更加精细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合同资产分为建设期组合(3%)、预结算账龄组合和质保金账龄组合,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未来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无需追溯调整。变更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对公司日后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具体金额待审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