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德福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84.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440.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28,000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公司决定将超额募集资金56,440.75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合计72,440.75万元,连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772.84万元,共计73,213.5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琥珀新材料”)进行增资,增资款项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琥珀新材料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123,213.59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增资旨在优化琥珀新材料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求。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