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73,440,000股;网络投票股东60名,代表股份346,300股。总计64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73,786,3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最终同意57,658,380股,反对20,700股,弃权5,500股;2.《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3,776,600股,反对4,200股,弃权5,500股。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