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2024年12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原签字律师为贺云帆、曹美竹、林凤霞,现因曹美竹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律师,变更为贺云帆、林凤霞。
贺云帆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拥有中国律师资格,主要业务涉及证券、并购及投融资。林凤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中国律师资格,专职从事证券等资本市场法律业务。两位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签署的相关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商证券对贺云帆律师、林凤霞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其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结论性意见一致。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或障碍。招商证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