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签字律师变更的承诺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签字律师变更事宜出具承诺函。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提交发行申请,12月21日被受理。原签字律师为贺云帆、曹美竹、林凤霞,现因曹美竹工作变动,签字律师变更为贺云帆、林凤霞。
贺云帆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拥有中国律师资格,主要从事证券、并购及投融资业务。林凤霞律师同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证券等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曹美竹律师承诺对其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曹美竹律师的承诺进行了复核,确认其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事务所承诺对曹美竹律师签署的相关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贺云帆律师、林凤霞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签署的相关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事务所对两位律师的工作进行了复核,确认其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与之前的结论性意见一致。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或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