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办法)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适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定义了舆情及分类,设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法明确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官网、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号及各类媒体。各单位、部门需设立舆情信息员,及时收集、分析、核实舆情并向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处理原则包括准确把握、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系统运作、维护形象。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启动应急处置响应,采取调查、沟通、澄清等措施。办法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