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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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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JZ(2025)第0201号。会议由董事会提议,通知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8:30在北京召开,由董事长刘斌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现场出席股东5户,代表股份21,974,474股;网络投票股东1870户,代表股份2,028,825,257股,合计出席股东1875户,代表股份2,050,799,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5.499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12,550,973股(88.3826%),反对235,333,918股(11.4752%),弃权2,914,840股(0.1422%)。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78,207,539股,反对235,333,918股,弃权2,914,840股。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名。本所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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